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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已有乐伽公寓等45家长租公寓爆仓 6部委联手重拳出击
12月25日,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为巩固今年6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租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成果,将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而出台的强监管政策。阅读全文
2019-12-30 -
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炒房,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经市政府研究,阅读全文
2019-12-12 -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
11月29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有关精神,进一步把握要求、突出重点,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登,推动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市委、市政府在昆山市组织召开了全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场阅读全文
2019-12-10 -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6月28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制定,2011年7月1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8年6月26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阅读全文
2019-12-10 -
11月26日,江苏省政府公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江苏新规:出租房屋不登记后果很严重,交由公安处理11月26日,江苏省政府公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照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新规定不执行的话后果很严重阅读全文
2019-12-06